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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

《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指定的取样测试要求的适用范围

  1. 就新建/拆卸楼宇,《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取样及测试要求只适用于2025年12月19日后铺设于外墙棚架的防护物料。

  2. 跟现存楼宇的做法一样,就新建/拆卸楼宇,《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取样及测试要求适用于涉及三层或以上连续楼层的棚架。

注册承建商向供应商取得防护物料阻燃效能的测试报告

  1. 由于防护物料产地来源各有不同,屋宇署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2. 注册承建商有责任确保所用材料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要求,他们应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取得相关防护物料阻燃效能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材料符合要求。

取样要求 /上架要求

  1. 对于现存楼宇(不超过3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适用于改动及加建、修葺或小型工程涉及三层或以上连续楼层的棚架,包括覆盖楼层的整个立面(即使只覆盖楼宇的单一立面也包括在内),以及覆盖整幢楼宇内角或天井高度的棚架。涉及个别单位维修工程的悬空式棚架(俗称吊棚或飞棚)不包括在内。请参考以下例子:

    对于现存楼宇(不超过3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适用于改动及加建、修葺或小型工程涉及三层或以上连续楼层的棚架
  2. 就拆卸工程使用的强力网 - 意指《建筑物拆卸作业守则》第 3.3.2 段(C)项的强力网,注册承建商在取样时要抽取其网绳、边绳及系绳进行测试。每个样本须包括不小于 1.8 米 x 2 米的防护物料以供实验所抽取网绳,并须包括/附有分别不少于共 2 米长的边绳及系绳,以供实验所能从中抽取各 5 根不少于 300 毫米长的边绳及系绳进行测试。见下有关网绳、边绳及击绳的示意图。

    有关网绳、边绳及击绳的示意图
  3. 是,《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 ( j ) 项就追踪系统的要求只适用于场外取样。

  4. 不可以。《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的抽样测试要求是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或地盘所使用防护物料,而《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附录III 和IV分别附载的样本资料表和完工通知书须按个别工程项目或地盘填写。注册承建商须依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c)项为个别工程项目或地盘购买防护物料的每张订单作为一个批次取样,抽取样本数量不得少于ISO 2859- 1 标准制定的数量。

  5. 不可以。注册承建商向供应商购买棚网时,须依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c)项为个别工程项目或地盘购买防护物料的每张订单作为一个批次取样,抽取样本数量不得少于ISO 2859- 1 标准制定的数量。以供应商购入数量作为一个批次取样的做法不符合《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要求。

  6. 《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注册承建商仍然要留意《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12 段有关确保阻燃效能有效性的要求,即注册承建商须定期(不超过每12个月)取样进行测试,并将新的测试结果提交屋宇署,以确认防护物料仍符合所需的阻燃性能标准。12个月是从注册承建商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要求按指定方式取样测试所提交的测试报告的日期起计算。

  7. 取样过程的录影记录应从注册承建商按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的规定安排第三方随机抽样开始,直至所有样本按第 6 段 ( f ) 项的规定连同「样本资料表」(附录III) 一起装入密封袋为止。样本从现场运送至政府指定实验所的过程及实验进行测试的过程无需进行录影。有关注册承建商就保护网取样程序示范(场外取样)的短片可参看以下屋宇署: https://www.bd.gov.hk/tc/safety-inspection/building-safety/index.html

  8. 《建筑物条例》规管注册承建商须遵从《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指引,因此取样地点必须在香港境内。

样本资料表

  1. 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在「样本资料表」C 部指明负责抽取样本的人士需要是注册承建商或其授权代表;即注册承建商可授权任何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取样。之后,注册承建商获授权签署人必须在「样本资料表」D部确认已授权该人士进行取样及按《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要求进行。

注册承建商按指定方式取样测试后提交的测试报告

  1. 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 ( h ) 项,测试报告须以电子形式呈交和具备数码签署,以有效认证指定实验所的身分,并通过加密和数码签署确保测试报告完整性。有关数码签署须由邮政署署长或其他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认可的核证机关发出认可证书证明。

  2. 为保障地盘及公众安全和确保防护物料取样测试及上架的整个流程稳妥地进行,注册承建商在收到测试报告后,应先检阅有关测试报告是否符合认可阻燃效能标准,并立即提交屋宇署以作备存。

    就现存楼宇,注册承建商须要确保所有测试报告合格,方能将有关防护物料上架。

    就新建/拆卸楼宇,注册承建商可选择先把防护物料上架才取样测试。但亦应确保测试报告尽早提交屋宇署,最迟须于提交「棚架工程完成 / 更换棚架防护物料通知书」(作业备考85附录IV所载的指定表格) 之前或同时呈交。倘若发现相关测试报告未有按规定提交,屋宇署会严肃跟进。

    跟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注脚 8 ,注册承建商须在整幢楼宇的棚架已铺设防护物料后七日内通知屋宇署。

    呈交方法:屋宇署的电子收件处,电邮地址为 receipt@bd.gov.hk

「棚架工程完成 / 更换棚架防护物料通知书」

  1. 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8 段,取样须按每一立面四个楼层视作一批次计(举例一幢楼有十一层高,则一个立面有三个批次),承建商须根据该批次的数目参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的要求,抽取足够数量的样本,送交指定实验所进行测试。请同时请参阅上述问题 2。

  2. 就新建楼宇而言,所述日期应指楼宇兴建至屋顶的高度并已完成铺设于其外墙的棚架。若地盘内有多幢建筑物,按每幢楼宇完成上架后七日内通知屋宇署(《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附录IV所载的指定表格)。

  3. 不需要,但注册承建商必须注意所使用的防护物料仍须确保铺设于外墙棚架防护物料有符合所需阻燃效能标准及遵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3 段的要求,即在防护物料运抵地盘前,注册承建商须向供应商取得该批防护物料的阻燃效能测试报告,并保存于地盘及张贴于大厦/地盘当眼处,以供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检验人员、业主/占用人及有关执法人员随时检查。测试报告须清楚显示制造商资料、原产地、效能标准及测试方法和结果。

更新测试报告

  1. 上述期限是谘询防护物料供应商的意见而定以便执行。然而,阻燃性能受多种因素影响,例如风化、日晒或现场任何操作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因此,承建商仍有责任确保现场提供的材料仍然有效并符合相关要求。

  2. 12个月的时间限制是从注册承建商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要求按指定方式取样测试所提交的测试报告的日期起计算。

  3. 基于风险为本的考虑,就吊棚或飞棚,《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内就抽样测试的要求并不适用。但注册承建商仍有责任确保其使用的棚网符合认可的阻燃标准。

监管

  1. 根据屋宇署于2025年12月19日向注册承建商发出的《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在防护物料运抵地盘前,注册承建商须向供应商取得该批防护物料的阻燃效能测试报告;在棚网上架前注册承建商须进行检测以确定符合阻燃效能标准(或就新建/拆卸楼宇而言,注册承建商亦可选择先把防护物料上架并开始工程,然后进行检测以确定符合阻燃效能标准);而完成上架后亦受当局抽查。此外,如果注册承建商选择在场外进行取样,有关棚网由订货到上架,注册承建商须全程以可靠系统记录。相信上述种种措施可避免有不合格棚网混入的情况。

  2. 《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中订明承建商必须按国际标准ISO2589-1来进行抽样,并须安排第三方(例如业主/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公证行 或 获香港认可处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随机选取棚网,让承建商抽取样本送交认可实验所进行测试,而整个取样过程亦需录像记录。如注册承建商选择在场外取样,须以可靠系统(如二维码(QR code)、近距离无线通讯(NFC)装置、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追踪物料,由物料到仓库、采样测试、取货运往地盘上架整个流程,并绑定订单、批次/物料交付记录、采样记录 及测试报告,以便查核及追踪符合认可标准的批次。

    同时,屋宇署亦会随机选取项目并派员进行实地抽查,取样送交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工务试验所/政府化验所进行测试,若实地抽查发现任何欠妥之处,或屋宇署抽取样本的测试结果未能达到认可标准,屋宇署将根据《建筑物条例》命令即时停工及拆除不符合标准的防护物料。此外,屋宇署会展开调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会根据《建筑物条例》提出检控,及/或采取纪律处分,并转介相关执法部门采取适当行动。

  3. 屋宇署若在就地采样或调查中发现违规行为,会根据《建筑物条例》(《条例》)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刑事检控及纪律处分。在刑事检控方面,准许或授权在进行工程时加入或使用欠妥的物料,工程进行方式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财产损毁,以及明知而在根据《条例》给予建筑事务监督的任何图则、证明书、表格、报告、通知或其他文件内就重要事实作出失实陈述,屋宇署可根据《条例》第40(2A)及第40(2B)条提出检控。一经定罪,属严重刑事罪行,最高可处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三年。如属小型工程,最高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十八个月。

    在纪律处分方面,若相关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在专业上或建筑工程方面犯有疏忽或行为不当,署方可分别根据《条例》第7条及第13条展开纪律程序,对相关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采取纪律处分。相关纪律委员会可命令将该承建商或该人永久地或在一段委员会认为适合的期间内从相关名册中删除、命令谴责该人、或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五万元。如属小型工程,最高可处罚款十五万元。

其他

  1. 防护物料的阻燃效能会随时间及/或受地盘的运作影响而减弱,因此注册承建商不应于另一地盘重用/使用其他地盘的防护物料。

  2. 根据《建筑物 ( 建造 ) 规例》,搭建棚网属进行建筑工程的预防措施,当进行外墙维修工程时,防止沙石、建筑废料或杂物等从高处坠落,危及公众安全。作为适当的预防措施,屋宇署要求棚网需具备符合认可的阻燃效能,以阻缓一旦火警发生时火势蔓延。

    至于《建筑地盘 ( 安全 ) 规例》(下称《安全规例》) 则明确指出,棚架是供工人在其上进行《安全规例》所涵盖的操作之用。为防止地盘内有任何人从高处堕下,其上所有工作平台及其附属的护栏、屏障、底护板及围栏等,均须符合《安全规例》对相关安全设备的规定,以确保工地人员的安全。

    由于底护板属《安全规例》所界定的安全设备,并非进行建筑工程的预防措施,因此其设置及使用须按《安全规例》的条文规管。

  3. 新建楼宇

    1. 如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PP-23》附录 D 第 2 ( b )段所述,注册承建商"应在施工建筑物的立面上设置防护屏"。拟采用的金属板作为防护屏,应牢固地固定在棚架和主结构上,以保护公众安全;
    2.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承建商 应确保金属棚架的搭建符合劳工处所发《金属棚架工作安全守则》的规定;及
    3. 就相关结构图则批准信中所须要提交的详细施工方案,注册结构工程师应审查是否须要将应用金属板的棚架作为预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中。如有需要,应向屋宇署提交更新后的方法以供记录。

    现存楼宇

    除上述对新建楼宇的要求外,改动及加建/修葺工程不得阻碍该楼宇根据《建筑物(规划)条例》已提供的采光和通风的规定。详情可参看《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PP-70》。

  4. 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会根据《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新发展工程和现有物业(包括居者有其屋屋苑和公共租住屋邨),作出和屋宇署一致的监管工作。

    房委会一向以安全为首要考虑,所有工程承建商均须严格遵守有关新制度下的安排,确保施工安排符合最新的安全及监管标准。

    注册承建商须依照《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 6 段(c)项为个别工程项目或地盘购买防护物料的每张订单作为一个批次取样,抽取样本数量不得少于ISO 2859- 1 标准制定的数量。

  5. 如铺设在楼宇外墙的防护物料涉及三层或以上的楼层,并覆盖楼层的整个立面(即使只覆盖楼宇的单一立面也包括在内),以及覆盖整幢楼宇内角或天井高度,《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的要求包括取样及测试亦适用。

  6. 《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第6(h) 段要求测试必须由获「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认可的实验所进行,并以电子形式呈交和具备数码签署,以有效认证指定实验所的身分,并通过加密和数码签署确保测试报告完整性。业主及执法人员可采取以下步骤核实有关实验所发出的测试报告是否真确:

    1. 检查测试报告是否印有HOKLAS的认可标志;
    2. 跟据屋宇署网页就防护物料阻燃效能测试的指定实验所名单核对有关实验所是否能提供相关阻燃效能标准的测试服务;
    3. 开启电子测试报告查看数码签署是否由以下三家香港认可核证机关之一所签发:
      • 香港邮政核证机关 电子证书 (Hongkong Post)
      • 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 (Digi-Sign)
      • 香港互联网注册管理有限公司 (HKIRC)
    4. 查看数码签署的详细资料,包括签署机构名称、签署时间、签署后文件是否被修改过等资料,以确认测试报告的真确性及完整性;及
    5. 部分实验所发出的测试报告会附有防伪二维码,扫描后可查核有关报告是否由该实验所发出及核对报告内容的完整性。

    步骤3及4图示:

    开啓签名面板,选择显示签名内容
    选择签署者的认证
    查看数码签署的详细资料
    查看数码签署是否由三家香港认可核证机关之一所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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