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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渠务修葺

你可以要求大厦管理处检查,确定单位是否已安装U形隔气弯管,在有需要时进行补救工程。另外,你可委聘称职/富经验的排水系统/水管工程承建商进行检查及所需的补救工程。

如发现单位厕所出现臭气,U形隔气弯管在操作上可能出现问题。U形隔气弯管必须注满水才能正常操作。你可检查U形隔气弯管是否有水,方法是将一支棒子由有关设备的排水口伸至隔气弯管,检查棒子有否沾湿。

如发现私人楼宇的排水渠或管道欠妥、不足或不卫生,导致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出露天地方、臭气、水质污染、地面湿滑、虫鼠侵扰、蚊虫滋生或其他健康及环境危害。在这情况下,建筑事务监督会采取「绝不容忍」的态度,引用《建筑物条 例》(第123章)第28条所赋予的权力,向业主送达命令,要求他们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修葺工程。

  • 废水管、便溺污水管、雨水管或通风管(包括任何漏斗或支撑喉码)欠妥或失修
  • 非法接驳的排水管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流入后巷或街道的露天管道,或直接流入雨水渠
  • 欠妥的沙井
  • 在私家后巷欠妥或损毁的地下排水渠,导致渠道淤塞和污水倒流入巷

楼宇业主如接获屋宇署发出的渠务修葺令,应在指定时间内委聘称职的承建商勘测欠妥之处和进行所需维修工程,或如有需要更换喉管,包括任何漏斗和支撑喉码。如不履行修葺令,屋宇署可能会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再者,《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已于2010年12月31日实施。在新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拟进行小型工程的人士可透过简化程序进行。有关「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详情,请致电屋宇署热线2626 1616或浏览本署网站 - http://www.bd.gov.hk/tc/building-works/minor-works/index.html

本署鼓励楼宇业主、业主立案法团或楼宇的管理及维修人员定期视察楼宇的排水系统或卫生设备,以确保排水系统或卫生设备得到妥善保养和保持正常运作。有鉴于此,屋宇署已出版「保养及维修排水系统及卫生设备指引」以协助业主,指引可于屋宇署办事处索取,或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bd.gov.hk/doc/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code-and-design-manuals/Drainage-System-Guideline-Chines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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