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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違例建築物

屋宇署採取以下措施監察和查證新僭建物:

  1. 參考鳥瞰照片,以找出天台的新僭建物。
  2. 保存樓宇的照片記錄,以驗證新僭建物的狀況。
  3. 綜合查詢及環境證據的結果。

需要。你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才可在樓宇的主天台、平台或天井搭建預製的構築物,包括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高度超過2米的活動屋及大型貯物櫃,或玻璃屋。你必須委聘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和統籌建築工程,並在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後,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進行工程。該該等工程不可由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違反上述規定可能會遭檢控及/或紀律處分。任何該等違反上述規定建造的構築物均屬僭建物,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

如在主天台、平台或天井搭建體積不超過3立方米及高度不超過2米的預製貯物櫃,業主應確保貯物櫃穩固,以及遵從以下規定:

  1. 貯物櫃不會損害樓宇結構;
  2. 貯物櫃不會阻塞樓宇的走火通道或火警庇護處;以及
  3. 貯物櫃不會影響樓宇的排水系統。

不會

如發現經批准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有實體改動,當局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即時對在以下情況下進行/已進行的改動工程採取執法行動:

  1. 未獲得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 或
  2. 採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但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條文及相關規例。

拆除兩個均有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的相連單位的間隔牆,可能涉及結構構件而違反《建築物條例》。所涉的改動工程亦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其他條文及相關規例,例如有關建築物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豁免準則。業主應在展開拆卸工程前徵詢認可人士的意見,並在有需要時向屋宇署正式遞交申請以獲得批准及同意。

遇上經濟困難的業主可根據屋宇署推行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申請貸款,以支付為遵從清拆令而進行所需工程的費用。

工業樓宇的違例天台搭建物不應改作住用用途,此舉與樓宇的原訂用途不符。根據現行政策,屋宇署採取執法行動以取締工業樓宇內作居住用途的違例天台搭建物時,房屋署不會向受影響的佔用人提供房屋安置。不過,屋宇署會與房屋署聯絡,為有急切住屋需要的人安排臨時收容中心的床位。此外,受影響的佔用人亦可尋求社會福利署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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