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迷你倉?
迷你倉是指提供獨立自存倉的處所,供個人貯存家居物品,或供小商戶貯存存貨或檔案記錄。
2. 迷你倉違反《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消防安全守則》)的常見事項為何?
迷你倉須符合《消防安全守則》所訂的消防安全規定。迷你倉違反《消防安全守則》的常見事項包括:
- 分拆大量貯存倉,導致出口路線的行走距離過長。
- 貯存倉門向外打開,導致經貯存倉之間的通道的出口路線闊度不足。
- 出口門裝上不適當鎖扣裝置(不能無須使用鑰匙隨時從內開啟),阻礙出口路線。
- 防火門換上耐火效能不足的門。
3. 貯存倉之間通道的最小淨闊度為何?
貯存倉之間的通道是出口路線的一部分,其淨闊度不應少於《消防安全守則》表B2的規定,即最小達1 050毫米(不包括任何門的擺幅(1))。因應迷你倉的運作模式和火警風險,以下安排可獲接受:
- 就實用樓面面積不大於5平方米及裝上自動關閉倉門的貯存倉,其倉門擺幅與牆壁或通道另一邊的門的擺幅之間的最小淨闊度為750毫米。
- 就實用樓面面積不大於1.5平方米及裝上自動關閉倉門的貯存倉,而其倉門可開啟至緊貼毗鄰牆壁/貯存倉及不會阻礙通道另一邊的門的擺幅,則量度通道的淨闊度時無須考慮該門的擺幅。
註 (1):
如雙扇外掩門的其中一扇門通常為固定狀態(即裝上搭扣鎖等鎖扣裝置),則量度通道的淨闊度時無須考慮該固定門的擺幅。
4. 迷你倉的最長行走距離為何?
適用於迷你倉的一般規定為:
- 由處所最盡頭處至一點(從該點可選擇其他出口)的盡頭路行走距離最長為18米。
- 由任何一點至最近的防護出口的最長行走距離(包括盡頭路行走距離)為36米。
- 由任何一道逃生樓梯通往另外任何一道逃生樓梯的出口路線最長為4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