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的職責
本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規定,規管本港所有私營建築發展工程。
《建築物條例》訂明,任何人如有意進行建築工程,必須:
並由上述建築專業人士擬備圖則,呈交建築事務監督審批。
此外,該人亦須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建築工程。在展開建築工程之前必須先取得建築事務監督的同意,方可進行工程。
我們的工作
呈交圖則
建築發展項目涉及呈交不同類型的訂明圖則,例如建築圖則、基礎圖則、上蓋結構圖則、地盤平整圖則、排水設施圖則、拆卸工程圖則、挖掘與側向承托工程圖則等。本署積極協助本港的建築發展;我們的使命是在審批程序中方便建築專業人士,並同時確保公眾安全和衞生。本署為提升效率,已推行簡化查核制度以審批圖則,過程中不會查核非基本事項,也不會以此作為拒絕批准的理由。故此,在工程展開前,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須確保所有非基本事項完全符合相關的規例和作業守則。
實施中央處理建築圖則的制度,是要確保私人發展送審的建築圖則,均有徵詢所有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而建築事務監督也可在限期內整合所有意見。此制度也使屋宇署成為私人發展審批事宜的中心點。
提出同意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的申請
本署負責審批以指明表格向建築事務監督提出同意展開及進行批准圖則上所顯示的建築工程的申請。根據《建築物條例》,建築事務監督在接獲規例訂明的所有文件,並確定有關申請履行/符合建築事務監督就施工同意所施加的任何條件或規定後,可同意展開批准圖則上任何建築工程中的任何部分。
建築工程施工
本署負責監察在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的建築地盤。
除了由地盤監察組進行有系統的視察外,本署亦會在建築工程的關鍵階段見證實地測試,並進行質量審核,以確保工程按照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進行,以及工程質量符合《建築物條例》規定的標準。
基礎工程驗證測試
工程完成後對有代表性的基礎單元進行驗證測試是工程的關鍵階段,其目的是確定基礎在承受荷載時的表現。本署會見證驗證測試,確保測試妥善進行。
質量審核
為檢驗工程的質量,本署人員會審核有關質量控制的証明文件,內容包括所用物料和測試報告,並會進行實地測試,確保已完成工程的質量達標。
建築工程竣工
根據《建築物條例》,除非新建築物已獲發佔用許可證,否則該建築物不得被佔用。項目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須提出佔用許可證申請。他們須提交指明表格,證明該建築物已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的條文以及就該新建築物批准的圖則竣工,在結構/岩土方面是安全的。
本署人員接獲佔用許可證的申請後,會視察建築物和檢查所需文件,當建築物可供佔用時,才會發出佔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