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检核计划的室外网栏或金属栏杆,其技术规格及相对应的小型工程项目载列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4部。该等工程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经竖设或建成。
地面上的室外网栏或金属栏杆
建筑物屋顶上的室外网栏或金属栏杆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相对应小型工程项目
2.56
- 围栏的高度,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
≤ 2.5 米 - 如该围栏的靠地部分是实心围墙,
- 围墙本身的高度
≤ 1.1 米 - 围墙本身的厚度
≤ 100 毫米 - 围墙本身的密度
≤ 每立方米 650 千克 - 以该屋顶的楼面面积每平方米计,该屋顶的加建墙壁总长度
≤ 0.3 米
- 围墙本身的高度
- 并非用作防护栏障
- 支撑该围栏的屋顶楼板厚度
≥ 150 毫米 -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 不涉及改动任何其他结构构件
3.56
- 围栏的高度,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
≤ 1.5 米 - 如该围栏的靠地部分是实心围墙,
- 围墙本身的高度
≤ 300 毫米 - 围墙本身的厚度
≤ 100 毫米 - 围墙本身的密度
≤ 每立方米 650 千克 - 以该屋顶的楼面面积每平方米计,该屋顶的加建墙壁总长度
≤ 0.3 米
- 围墙本身的高度
- 并非用作防护栏障
- 支撑该围栏的屋顶楼板厚度
≥ 150 毫米 -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 不涉及改动任何其他结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