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检核计划的支柱,其技术规格及相对应的小型工程项目载列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4部。该等工程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经竖设或建成。
地面上的室外支柱
建筑物屋顶上的支柱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相对应小型工程项目
2.54
- 支柱的高度,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
> 1.5 米但 ≤ 2.5 米 - 支柱的重量,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但不包括底座
≤ 100 公斤 - 如该屋顶有多于一条支柱,每条支柱之间的距离 ≥ 2.5 米
- 支撑该支柱的屋顶楼板厚度
≥ 150 毫米 -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 不涉及改动任何其他结构构件
3.54
- 支柱的高度,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
≤ 1.5 米 - 支柱的重量,包括在其顶部的任何设施,但不包括底座
≤ 100 公斤 - 如该屋顶有多于一条支柱,每条支柱之间的距离 ≥ 2.5 米
- 支撑该支柱的屋顶楼板厚度
≥ 150 毫米 -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 不涉及改动任何其他结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