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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参与检核计划的适意设施

自外墙伸出、用于支承空调机/照明装置的金属支架

适用于检核计划的支承空调机或照明装置的金属支架,其技术规格及相对应的小型工程项目载列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4部。该等工程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经竖设或建成。

支承空调机的金属支架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4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4

相对应小型工程项目

2.49

  1. 自外墙伸出
    ≤ 600 毫米
  2.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100 公斤 - 150 公斤
  3. 支架的最高点与毗邻地面或屋顶的距离
    > 3 米
  4.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3.27

  1. 自外墙伸出
    ≤ 600 毫米
  2.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 100 公斤
  3. 支架的最高点与毗邻地面或屋顶的距离
    > 3 米
  4.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其他列明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2部的空调机支架,如在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于2010年12月31日实施前已经竖设或建成,仍可申请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进行检核。详情请参阅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

支承照明装置的金属支架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5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5

相对应小型工程项目

2.49

  1. 自外墙伸出
    ≤ 600 毫米
  2.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100 公斤 - 150 公斤
  3. 支架的最高点与毗邻地面或屋顶的距离
    > 3 米
  4.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3.27

  1. 自外墙伸出
    ≤ 600 毫米
  2. 有关支架的设计承重量
    ≤ 100 公斤
  3. 支架的最高点与毗邻地面或屋顶的距离
    > 3 米
  4. 不会对任何悬臂式平板造成额外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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