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检核计划的支承空调机或照明装置的金属支架,其技术规格及相对应的小型工程项目载列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4部。该等工程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经竖设或建成。
支承空调机的金属支架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
相对应小型工程项目
其他列明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附表3第2部的空调机支架,如在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于2010年12月31日实施前已经竖设或建成,仍可申请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进行检核。详情请参阅家居小型工程检核计划。
支承照明装置的金属支架
订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