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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

有關樓宇修葺的小型工程

修葺排水渠

修葺排水渠
小型工程項目 描述
第I級別
排水渠(地底以下)
  • 挖掘的深度 > 1.5米及 ≤ 3米
第II級別
排水渠(地底以下)
  • 挖掘的深度 ≤ 1.5米
第II級別
排水渠(地底以上)
  • 不屬小型工程第3.23項
第III級別
排水渠(地底以上)
  • 不涉及主要管道,但更換原有連接組件則除外

第2.30及3.23項:請注意該工程不涉及內支管或衞生設備的修葺或更換

修葺結構構件或混凝土伸出物

修葺結構構件或混凝土伸出物
小型工程項目 描述
第I級別
結構構件
  • 無梁板、懸臂式平板、肋狀梁樓板、井式樓板、預應力梁、後張法預應力梁、懸臂式梁、轉移板、轉移梁或擋土構築物
結構構件的混凝土伸出
第II級別
結構構件
  • 柱、剪力牆、平板或梁
結構構件的混凝土伸出
  • 厚度 ≤ 125毫米;及
  • 自該結構組件伸出 ≤ 150毫米

如結構損壞範圍頗大或頗為嚴重,或須重澆結構構件。這可根據小型工程第1.17項進行。

修葺建築物的非承重外牆

修葺建築物的非承重外牆
小型工程項目 描述
第II級別
鋼筋混凝土外牆
  • 該牆的高度 ≤ 3.5米
第III級別
用磚建造的外牆
  • 該牆的高度 ≤ 3.5米

修葺外牆批盪、外牆牆磚或屋頂飾面

修葺外牆批盪、外牆牆磚或屋頂飾面
小型工程項目 描述
第I級別
屋頂飾面
  • 屋頂飾面的厚度 > 其原來設計的厚度
第II級別
外牆批盪、外牆牆磚或屋頂飾面
  • 屋頂飾面的厚度 ≤ 其原來設計的厚度

修葺室外覆蓋層

修葺室外覆蓋層
小型工程項目 描述
第I級別
室外覆蓋層
  • 按照原來設計
  • 任何覆蓋層
  • 不屬小型工程項目第 2.48 或 3.31項
第II級別
室外覆蓋層
  • 按照原來設計
  • 只涉及金屬外部覆蓋層
  • 不屬小型工程項目第 3.31項
第III級別
任何外部覆蓋層固定於建築物外牆
  • 任何覆蓋層;及
  • 與毗鄰地面或屋頂距離 ≤ 6米
任何外部覆蓋層並非固定於建築物外
  • 金屬覆蓋層;
  • 與毗鄰屋頂或地面的距離 ≤ 6米;
  • 並非固定於懸臂式平板;及
  • 如該覆蓋層在某屋頂上方:
    • 該覆蓋層與屋頂的邊沿的後移距離 > 600毫米;及
    • 屋頂高於地面 ≤ 20米

若小型工程在樓宇公用部份(例如樓宇外牆)進行,安排進行工程的人及其委任的代理人(包括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訂明註冊承建商),須徵求所有共同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並遵守公契所訂明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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