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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伸出式招牌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伸出式招牌

  • 固定於建築物外牆的招牌;以及
  • 自外牆伸出超過600毫米的招牌

有關招牌的伸出尺寸及淨空距離要求

招牌豎設於建築物的外牆

1最少 3.5米

2最少 1米

3最少 5.8米

4最多 4.2米

5最少 2.4米, 側面距離(共同地盤界線相距1.2米)

6簷篷上不得搭建招牌

7最少 3米

8最少 7米

伸出式招牌的位置規定

1距離對面街道的招牌最少3米

2最少1.5米

3由外牆伸出最多4.2米

4在行車道上最少5.8米或在電車軌道上最少7米

5在行人道上最少3.5米

6距離行人道外緣最少1米

註1: 就招牌而言,請參閱《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26 對外牆的詮釋

豎設/改動/拆除
第 I 級別

1.20

小型工程項目 1.20

豎設/改動

  1. 展示面積
    10 平方米 – 20平方米
  2. 自外牆伸出
    ≤ 4.2米
  3. 招牌厚度
    ≤ 600毫米
第 II 級別

2.18

小型工程項目 2.18

豎設/改動

  1. 展示面積
    ≤ 10平方米
  2. 自外牆伸出
    ≤ 4.2米
  3. 招牌厚度
    ≤ 600毫米
第 III 級別

3.16

小型工程項目 3.16

豎設/改動/拆除

  1. 展示面積
    ≤ 1平方米
  2. 自外牆伸出
    ≤ 1米
  3. 招牌厚度
    ≤ 300毫米
  4. 與地面的距離
    ≤ 6米
拆除
第 I 級別

1.24

小型工程項目 1.24

拆除

  1. 拆除任何招牌
第 II 級別

2.24

小型工程項目 2.24

拆除

  1. 展示面積
    ≤ 20平方米
第 III 級別

3.18

小型工程項目 3.18

拆除

  1. 展示面積
    ≤ 2平方米
  2. 自外牆伸出
    ≤ 2米
  3. 與地面的距離
    ≤ 6米
安裝/改動/更換/拆除展示面
第 II 級別

2.68

小型工程項目 2.68

安裝/改動/更換/拆除

  1. 安裝、改動、更換或拆除任何招牌的展示面
  2. 該招牌的展示面不包含石材
第 III 級別

3.16

小型工程項目 3.16

更換

  1. 更換任何招牌的展示面
  2. 展示面積
    ≤ 1平方米
  3. 自外牆伸出
    ≤ 1米
  4. 招牌厚度
    ≤ 300毫米
  5. 與地面的距離
    ≤ 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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