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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位於地面或簷篷或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空調機、照明裝置或公共電訊服務的天線或收發器(屋宇裝備裝置)的構築物或該等裝置的金屬箱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位於地面或簷篷或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空調機、照明裝置或公共電訊服務的天線或收發器(屋宇裝備裝置)的構築物或該等裝置的金屬箱

豎設/改動
第 I 級別

1.50

小型工程項目 1.50

豎設/改動

  1. 位於地面上簷篷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或建築物屋頂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的支承構築物或金屬箱
  2. 如屬支承構築物
    • 支承構築物的高度
      • 支承天線或收發器
        ≤ 2.5米;或
      • 支承其他屋宇裝備裝置
        ≤ 1.5米;及
  3. 如屬金屬箱
    • 重量
      該屋宇裝備裝置的重量的10%
    • 金屬箱內面與裝置的距離
      ≤ 200毫米
第 III 級別

3.50

小型工程項目 3.50

豎設/改動

  1. 位於地面上或建築物屋頂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及非開放屋頂)的支承構築物或金屬箱
  2. 如屬支承構築物
    • 屋宇裝備裝置的設計承重量
      • ≤ 200公斤;
      • 地面或平板面積每平方米100公斤
    • 支承構築物的高度
      • 支承天線或收發器
        ≤ 2.5米;或
      • 支承其他屋宇裝備裝置
        ≤ 1.5米;及
  3. 如屬金屬箱
    • 重量
      該屋宇裝備裝置的重量的10%
    • 金屬箱內面與裝置的距離 ≤ 200毫米
拆除
第 I 級別

1.5

小型工程項目 1.5

拆除

  1. 位於懸臂式平板上的支承構築物或金屬箱
  2. 懸臂式平板的跨度
    > 1米;及
  3. 支承構築物的高度
    任何
第 II 級別

2.2

小型工程項目 2.2

拆除

  1. 位於地面上簷篷或建築物屋頂上的支承構築物或金屬箱
  2. (如簷篷或屋頂是懸臂式平板),該平板的跨度
    ≤ 1米
  3. 支承構築物的高度
    任何
第 III 級別

3.2

小型工程項目 3.2

拆除

  1. 位於地面上簷篷(不包括懸臂式平板)建築物屋頂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的支承構築物或金屬箱
  2. 支承構築物的高度
    • 支承天線或收發器:
      ≤ 2.5米
    • 支承其他屋宇裝備裝置:
      ≤ 2米

位於地面上或平板上的空調機、冷卻水塔或任何相關管道的支承構築物

鞏固違例構築物
第 III 級別

3.34

小型工程項目 3.34

鞏固違例構築物

  1. 位於地面上平板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的支承構築物
  2. 空調機或冷卻水塔支架的設計承重量
    ≤ 1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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