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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無線電通訊站的構築物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無線電通訊站的構築物

豎設/改動/拆除
第 I 級別

1.14

小型工程項目 1.14

豎設/改動

  1. 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無線電通訊站的構築物,而該無線電通訊站只用於電訊服務並採用機組櫃的形式
    機組櫃的長度
    ≤ 1.5米;
    機組櫃的闊度
    ≤ 1米;及
  2. 機組櫃的高度
    ≤ 2.3米
第 II 級別

2.12

小型工程項目 2.12

拆除

  1. 位於建築物屋頂採用圍板或機組櫃(連其支承構築物)形式的無線電通訊站
    通訊站的長度闊度
    ≤ 4.5米;及
  2. 通訊站的高度
    ≤ 2.3米
第 III 級別

3.8

小型工程項目 3.8

拆除

  1. 位於建築物屋頂採用圍板或機組櫃(連其支承構築物)形式的無線電通訊站
    通訊站的長度闊度
    ≤ 4.5米;及
  2. 通訊站的高度
    ≤ 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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