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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地面上的實心圍牆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地面上的實心圍牆

豎設/改動
第 I 級別

1.7

小型工程項目 1.7

豎設/改動

  1. 圍牆的高度
    3米 – 5米
第 II 級別

2.6

小型工程項目 2.6

豎設/改動

  1. 圍牆的高度
    ≤ 3米
拆除
第 I 級別

1.9

小型工程項目 1.9

拆除

  1. 圍牆的高度
    > 3米
第 III 級別

3.4

小型工程項目 3.4

拆除

  1. 圍牆的高度
    ≤ 3米
修葺
第 I 級別

1.57

小型工程項目 1.57

修葺

  1. 圍牆的高度
    > 3米
第 III 級別

3.57

小型工程項目 3.57

修葺

  1. 圍牆的高度
    ≤ 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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