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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

程序

任何人士,不論是業主本人/其代理(例如設計公司) ,須委任合資格的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士
(業主/業主的代理人)

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工程展開前7天

  1. 呈交工程展開通知書
    (MW01  )
  2. 呈交訂明圖則、工程詳圖及其他文件 (例如:監工計劃書)
  3. 呈交照片

發出認收信件 *

在初步核實已提交的資料後,屋宇署便會發出附有呈交編號的工程展開通知認收信

進行工程

工程完成後14天內

  1. 呈交工程完工證明書
    MW02  )
  2. 呈交經修訂的圖則及工程詳圖(顯示輕微偏離之處)及其他相關文件(如有)
  3. 呈交照片

發出認收信件

在初步核實已提交的資料後,屋宇署便會發出工程完工證明認收信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工程展開前7天

  1. 呈交工程展開通知書
    MW03  )
  2. 呈交訂明圖則、工程詳圖及其他文件 (例如:監工計劃書)
  3. 呈交照片

發出認收信件*

在初步核實已提交的資料後,屋宇署便會發出附有呈交編號的工程展開通知認收信

進行工程

工程完成後14天內

  1. 呈交工程完工證明書
    MW04  )
  2. 呈交經修訂的圖則及工程詳圖(顯示輕微偏離之處)及其他相關文件(如有)
  3. 呈交照片

發出認收信件

在初步核實已提交的資料後,屋宇署便會發出工程完工證明認收信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進行工程

工程完成後14天內

  1. 呈交工程完工證明書
    MW05  )
  2. 呈交圖則/工程描述及其他相關文件(如有)
  3. 呈交照片

發出認收信件

在初步核實已提交的資料後,屋宇署便會發出附有呈交編號的工程完工通知及證明認收信

* 附註
認收信一般會於四個工作天內發出。對於由專人遞交的小型工程文件,屋宇署會致力於同一日在收發處發出認收信,如於下午4:00後收到一次過多於5份小型工程文件,便會於下一個工作日才發出認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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