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私人處所的僭建物

招牌及電視顯示屏

違例招牌及電視顯示屏

違例招牌及電視顯示屏是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及同意的樓宇外部建築工程,或不符合「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規定的小規模建築工程。違例招牌及電視顯示屏或會:

  • 構成結構及火警危險,危及市民生命財產。
  • 阻擋光線和空氣。
  • 阻礙樓宇的大規模修葺工程。
  • 對交通構成危險或阻擋交通設施。

另參閱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