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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項目 - 3.21

小型工程項目 - 3.21

項目詳情

小型工程項目 - 3.21
項目編號 3.21
項目級別/類型 第III級別 類型CG
工程性質 拆除
工程範圍 招牌位於露台或簷篷上(不包括懸臂式平板),或位於露台或簷篷底部之下(不包括懸臂式平板)
如該招牌是位於露台或簷篷上,該招牌的展示面積 不多於5平方米
如該招牌是懸掛於露台或簷篷底部之下,該招牌的展示面積 不多於2平方米
招牌的高度 不多於1米

呈交程序

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第 III 級別 - C、G 類型)

搜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證明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完工後14天內呈交

表格MW05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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