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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項目 - 2.25

小型工程項目 - 2.25

項目詳情

小型工程項目 - 2.25
項目編號 2.25
項目級別/類型 第II級別 類型CG
工程性質 拆除
招牌的位置 位於建築物屋頂的招牌或固定於地面上的戶外招牌(不包括拆除戶外招牌的擴展基腳)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 不多於20平方米
其他要求 不屬小型工程項目3.19或3.22

呈交程序

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第 II 級別 - C、G 類型)

搜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3 - 工程展開通知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展開7天前呈交

表格MW03樣本

承建商

呈交MW04- 完工證明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完工後14天內呈交

表格MW04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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