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注册检验人员及注册承建商

检验及修葺的涵盖范围及标准

检验

检验及修葺的涵盖范围及标准

根据强制验楼计划进行强制检验的范围,包括楼宇的所有公用部分(位于私人处所范围内的除外)、外墙(不论外墙是否属于公用部分)、《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所订明的伸出物,以及竖设在楼宇的招牌。

《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作业守则2012(2023年修订版)》 订明强制验楼计划下有关进行楼宇检验、检查或评估、纠正及修葺工程的技术及程序规定。此守则亦説明检验的涵盖范围、有关检验、纠正及修葺工程的规定,以及质量控制方面的验收准则。

关于属强制验楼计划订明检验范围内建筑物构件的例子,请参阅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的一般指引的附件I。

详细调查

如发现欠妥之处并非由正常衰坏所致,且会引致结构不稳或对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或于检验时无法确定欠妥之处的范围或成因,注册检验人员须考虑进行详细调查。

注册检验人员须运用专业判断,以确定是否须就《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作业守则2012(2023年修订版)》所列检验项目进行详细调查。

向建筑事务监督作出通知

注册检验人员如拟进行详细调查,须于进行详细调查前,根据《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及建筑事务监督不时发出的相关《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意向通知书及详细调查的建议。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