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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检验人员及注册承建商

参考资料

《建筑物条例》及相关规例

有关修订《建筑物条例》的《2011年建筑物(修订)条例》于 2011年6月制定, 而《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等附属法例亦于 2011年12月制定,屋宇署继而推出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

法例授权建筑事务监督在有需要时向业主发出法定通知,要求业主为其楼宇及窗户进行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

有关法例亦订明关于注册检验人员及合资格人士的委任、监管及职责事宜,以及订明楼宇和窗户的检验及修葺程序。

屋宇署于 2011年12月30日起接受检验人员申请注册,而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亦于 2012年6月30日起全面实施。

相关文件

《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作业守则2012(2023年修订版)》

屋宇署出版的《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作业守则2012(2023年修订版)》(作业守则),就两个计划下的楼宇及窗户检验工作以及所需修葺工程提供详细指引。

作业守则亦订明注册检验人员、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建商进行楼宇及窗户检验和监督修葺工程所需的技术标准及程序要求。

相关文件

《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

为实施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建筑事务监督发出《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作为向业内人士发放资讯及阐述良好作业方式的平台。

建筑事务监督会因应需要不时发出《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以供注册检验人员、合资格人士、注册承建商及其他持份者参考。

相关文件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和《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

除《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外,注册检验人员、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建商也应参考建筑事务监督发出的相关《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和《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而一些有关的作业备考已载列于《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作业备考 PNBI-1》的附录I,以方便参考。

请注意,附录I的一览表并未尽列所有与两个计划相关的作业备考,注册检验人员、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建商或须因应各个案的情况,参考其他合适作业备考所提供的指引。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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