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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验楼计划

程序

屋宇署

屋宇署会向选定的目标楼宇的业主送达法定通知,规定业主在指定期限内为楼宇进行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

检验范围包括楼宇的公用部分、外墙及伸出物或招牌。

接获强制验楼法定通知的楼宇业主

楼宇的业主须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在指定限期内进行所需的订明检验。

搜寻注册检验人员
  • 除非获得有关附属法例的相关条文豁免,否则注册检验人员须于指定限期内亲自进行订明检验,以确定该楼宇是否已变得危险或可变得危险。

如注册检验人员认为有需要进行订明修葺,有关业主:

  • 须委任一名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已就相关修葺工程获注册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在一名注册检验人员监督下于指定期内进行所需的订明修葺工程。
  • 可委任进行订明检验的注册检验人员或委任另一名注册检验人员去监督订明修葺工程。

当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完成后,该获委任的注册检验人员须向屋宇署提交以下文件以作记录及抽样审查之用。

  • 检验报告
  • 完工报告
  • 以指明表格填写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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