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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

招牌检核计划

对规模较小及潜在风险较低,并在2013年9月2日前已经存在或建成的招牌,招牌拥有人可参与「检核计划」将其保留,该计划包括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 及/或 「订明注册承建商」(即获委任人)对有关招牌进行检查、巩固(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证其安全。

此为一项自愿参与的计划,并已于2013年9月2日全面实施。经检核的招牌可被保留5年,其后招牌拥有人必须重新进行检核或将该等招牌拆除。参阅「经检核的招牌的法律地位」

经检核的招牌资料已上载至政府的「地理资讯地图」以供公众查阅。

关于计划

什么是违例招牌?

什么是违例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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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的获委任人

符合资格的获委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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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参与「检核计划」的招牌

符合资格参与「检核计划」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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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核程序

流程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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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拥有人注意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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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委任人注意事项清单

获委任人注意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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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表格

对等小型工程项目第I级别

对等小型工程项目第II级别

对等小型工程项目第III级别

  • 表格 SC03
    检查或展开及完成改动/巩固工程

检核计划的安全检查核对清单

其他资料

小册子
「检核计划」的简介及示例

一般指引
「检核计划」的背景资料

技术指引
规范及检核计划示例清单及指明表格

其他支援

其他支援
欢迎与屋宇署联络:
热线电话 2626 1616 (由「1823」接听)
电邮地址 sbcs@bd.gov.hk
亲临本署谘询服务台 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地下
邮寄地址 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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