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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

安排进行小型工程的人(安排工程的人)(业主或业主的代理人)注意事项

1. 委任合资格的专业人士/承建商

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根据简化规定进行小型工程。

搜寻专业人士/承建商

详情请参阅委任合资格人士

2. 提供"安排工程的人"的资料

安排工程的人必须在拟呈交屋宇署的指明表格内提供个人详情及联络资料。安排工程的人可以是业主、占用人、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订明建筑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等。

3. 遵从公契

如须在楼宇的公用部分进行「小型工程」,我们强烈建议安排工程的人或他委任的人士(即「订明建筑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在工程展开前先谘询共同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如适用)。此外,须注意公契所订明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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