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新聞公報

屋宇署就油塘東源街工字鐵下塌事故提出檢控

屋宇署就油塘東源街工字鐵下塌事故提出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表示,署方已完成調查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油塘東源街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工字鐵下塌事故,並提出合共四項檢控。事故導致一名工人不治。

發言人表示,涉事工字鐵為臨時側向承托的一部分,用以支撐挖掘及建造地庫工程。在地庫結構完工後,該臨時側向承托,包括有關工字鐵會被移除。屋宇署調查結果顯示,在移除有關工字鐵期間,有關承建商、分判商和與該事件直接有關的個別人士未有提供足夠預防措施,導致有關工字鐵下塌及死亡事故。

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屋宇署已按照《建築物條例》第40(2B)(a)條,向與該等工程直接有關的承建商及與該事件直接有關的分判商/個別人士提出共四項檢控,合共涉及兩間公司和兩名個別人士。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進行。按一般程序,提告詳情將於聆訊前一日在法院網頁公開。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B)(a)條,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進行或已進行該等工程,或授權或准許或已授權或已准許進行該等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表示:「屋宇署再次提醒承建商及相關建築工程人士,必須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妥善監督建築工程,確保工程進行時建築物及公眾安全。」

另外,屋宇署已於本年十月十八日拒絕涉事的一般建築承建商(即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註冊續期申請,並於十一月十六日將該承建商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由同日起該承建商不得進行任何建築工程。

就有關事故,勞工處於今年六月完成調查,並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有關承建商及分判商)提出檢控。案件將會在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提堂。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