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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屋宇署跟進寶安大廈批盪剝落事故

屋宇署跟進寶安大廈批盪剝落事故

就今日(七月五日)旺角道30-36號寶安大廈有批盪剝落,屋宇署於早上接獲警方通知後,隨即派員視察,發現16樓一單位外牆有批盪剝落。署方已安排設立臨時保護措施,並移除有鬆脫危險的批盪,以確保公眾安全。

屋宇署確認今早批盪剝落事故的涉事單位外牆與七月二日(星期日)出現事故為同一單位,不排除相關外牆批盪於七月二日簷篷下墜時出現微裂痕,其後再受大雨和高溫天氣影響,致使出現今次剝落的情況。署方會繼續調查事件的成因。

屋宇署已安排政府承建商於16樓外牆安裝棚架及防護網,並移除有鬆脫危險的批盪。大廈法團的註冊檢驗人員及承建商亦有到場跟進,並按屋宇署指示於大廈低層面向旺角道位置安裝斜棚以進一步保障公眾安全。

屋宇署較早前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向該大廈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雖然涉事大廈已進行驗樓,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相關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方被視為遵辦。該署會繼續嚴肅跟進,並要求法團提交工程時間表,盡快進行維修,遵辦法定通知;若法團未能於合理時間內開展工程,該署會安排政府承建商代業主進行相關維修,然後向業主追討相關費用。

就近日的外牆批盪剝落事件,屋宇署會覆檢全港尚未履行公用部分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的大廈名單,並調配人手以加強執法行動,包括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信、督促風險較高大廈業主加快驗樓和修葺工程、先由政府承建商進行工程再向業主收費等,如有需要或會進行檢控行動。屋宇署會檢視整體情況,包括未遵辦驗樓通知的大廈數量以及制定行動時間表,並向發展局匯報及向公眾交代。

屋宇署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無僭建物及不可進行違例建築工程;而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C)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該人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五級罰款(現時為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五千元。。

另外,市區重建局的「樓宇更新大行動2.0」,向收到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的大廈業主提供財政協助和技術支援,最新一輪資助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有興趣的業主可到計劃網站(brplatform.org.hk/tc/subsidy-and-assistance/operation-building-bright-2-0)了解詳情或致電樓宇維修支援計劃熱線3188 1188查詢。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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