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樓宇的總樓面面積寬免措施
屋宇署今日(五月三十一日)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61,公布對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新建樓宇的總樓面面積寬免措施,以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法在香港更廣泛地應用。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為鼓勵更多新建樓宇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以「組裝合成」建成的樓面面積,當中的6%可無須計入發展項目的總樓面面積內,而同時不受制於現時1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上限。
發言人說:「『組裝合成』建築法是指把建築物分成多個獨立單元,每個單元大部分的建造工序在工地外的廠房完成,然後再運送往工地裝嵌,從而提升生產力、工地安全、環保表現及成本效益。新措施是考慮到應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同時,或會減少可用樓面面積,現時所作的樓面面積寬免措施,希望可鼓勵業界積極採用此建築法。」
他又說,因應上述新的總樓面面積寬免措施,《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51及屋宇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聯合發出的《聯合作業備考》第2號亦已作出相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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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