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大角咀海興大樓4樓A4室及油麻地上海街136號4樓單位的跟進行動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表示,因應傳媒的報導及查詢,該署人員已到大角咀海興大樓4樓A4室及油麻地上海街136號4樓單位視察,發現有違規改建的情況。該署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及現行對僭建物的執法政策向上述兩個單位的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令其於六十天限期內糾正有關的違規情況。
大角咀海興大樓4樓A4室的情況:
上址單位內分間了數個房間,各備有獨立廁所及廚房。有關分間房間的建築工程沒有阻礙或影響公眾逃生途徑,亦沒有排水工程欠妥的情況;但由於其中一個房間位於以懸臂式樓板建造的露台上,分間房間的間格牆及房間內的加厚地台,令樓板的實際荷載超出了其原來可負荷的水平,按現行的僭建物執法政策,導致超荷載的僭建物屬於「須優先取締」類別。該署已按照一貫程序向該單位的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令其於六十天限期內糾正違規情況。
上海街136號4樓單位的情況:
上址單位內分間了數個房間及共用的廚房和廁所。有關分間房間的建築工程沒有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或排水工程欠妥的情況,但阻礙了樓宇的逃生途徑。根據現行的僭建物執法政策,阻礙逃生途徑的僭建物屬於「須優先取締」類別。該署已按照一貫程序向該單位的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令其於六十天限期內糾正違規情況。
完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