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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項目 - 3.20

小型工程項目 - 3.20

第III級別 類型CG
工程種類
靠牆招牌
表格
MW05

項目詳情

小型工程項目 - 3.20
項目編號 3.20
項目級別/類型 第III級別 類型CG
工程性質 拆除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 不多於10平方米
該招牌的任何部分與地面的距離 不多於6米
其他要求 不屬指定豁免工程項目11

呈交程序

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第 III 級別 - C、G 類型)

搜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證明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完工後14天內呈交

表格MW05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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