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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項目 - 1.37

小型工程項目 - 1.37

項目詳情

小型工程項目 - 1.37
項目編號 1.37
項目級別/類型 第I級別 類型AG
工程性質 拆除
煙囪的位置 附於建築物外牆或位於建築物屋頂
該煙囪的最高點與毗鄰屋頂水平的距離 不多於10米
其他要求 不屬小型工程項目2.37

呈交程序

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訂明註冊承建商 (第 I 級別 - A、G 類型)

搜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建商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

呈交MW01 - 工程展開通知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展開7天前呈交

表格MW01樣本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

呈交MW02- 完工證明書、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完工後14天內呈交

表格MW02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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