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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豁免工程

實心圍牆

項目詳情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5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5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上的實心圍牆
該圍牆的高度 不超過1.1米
該圍牆用作防護欄障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20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20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建築物屋頂上的實心圍牆
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不會
該工程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如屬豎設或改動工程—該屋頂的加建牆壁總長度,以該屋頂的樓面面積每平方米計 不超過0.3米
該圍牆的高度 不超過500毫米
該圍牆的厚度 不超過100毫米
該圍牆的密度 不超過每立方米650千克
如該屋頂的任何邊沿並無高度不少於1.1米的防護欄障,該圍牆的所有部分與該邊沿的距離 超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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