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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豁免工程

支柱

項目詳情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17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17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的室外支柱
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的高度 不超過3米
如屬豎設或改動工程—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但不包括底座)的重量 不超過1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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