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及幼稚园的自行核证制度
为简化申请程序,屋宇署为学校(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及幼稚园申请注册推行「自行核证制度」 。申请人可选择委任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以自我规管的方式核实处所符合楼宇安全规定,以加快取得所需的证书及通知。
「自行核证制度」的详情及订明表格如下。
- 学校(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申请注册「自行核证制度」的详情(暂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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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表格SC(S)-1 供学校申请注册的符合楼宇安全规定证明书表格SC(S)-2 供已注册学校申请改动的符合楼宇安全规定证明书
牌照申请自行核证平台
牌照申请自行核证平台提供一站式电子通讯平台,支援以无纸方式呈交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证明书及处理相关申请。牌照申请自行核证平台全年无休,每天 24 小时无间断运作(定期维护及无法预期的停机时间除外)。牌照申请自行核证平台用作处理以下向屋宇署呈交的注册申请:
- 学校(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
- 幼儿中心
- 供进行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的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