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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则及参考资料

事先获接纳的电脑程式

重要告示

如使用电脑程式制备向建筑事务监督呈交的新建筑发展项目结构及岩土设计,所有程式使用者必须确保所用的电脑程式符合新近出版的作业守则(例如《混凝土结构作业守则2013年》及《2011年钢结构作业守则》)。

日期:2013年2月28日

表列的电脑程式已按照《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DM-6的规定,事先获屋宇署接纳。每套获接纳的电脑程式将获个别分配一个屋宇署参考编号,有效期最长3年。电脑程式是供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作计算分析,以辅助他们根据《建筑物条例》向建筑事务监督呈交设计。所有程式使用者必须确保他们已向程式设计者及/或分销商取得使用程式的许可证及/或准用合约。他们亦须接受和明白,建筑事务监督没有明示或暗示会就有关电脑程式是否准确和可靠作出保证和负责。电脑程式出现问题所引致的一切损害或损失,建筑事务监督概不负责。

使用电脑程式辅助向建筑事务监督呈交计算资料及设计时,应详阅有关手册,并确保:

  1. 程式适用于个别个案;
  2. 分析已顾及所有程式限制;
  3. 有关假定有理据支持;
  4. 数学模型正确;
  5. 计算资料准确;
  6. 分析理论及运算法则的数学基础正确;以及
  7. 有关结果符合《建筑物条例》、建筑物规例及作业守则的适当规定。

有关资料取自《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DM-6,该作业备考可于屋宇署网站下载。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3842 3511 / 3842 3475与屋宇署技术事务小组联络。

* 如欲使用有效期已届满的电脑程式制备呈交予建筑事务监督的文件,应先根据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DM-6,向屋宇署作出预先认可之电脑程式的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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