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小型工程项目

拆除位于地面或平板上的违例构筑物

承建商只可进行其已注册的相关小型工程级别或项目

拆除位于地面或平板上的违例构筑物

拆除
第I级别

1.38

小型工程项目 1.38

拆除

  1. 违例构筑物
    ≤ 2层高
  2. 构筑物的高度
    5米 ‐ 10米
  3. 构筑物的结构构件跨度
    ≤ 6米
第 II 级别

2.39

小型工程项目 2.39

拆除

  1. 违例单层构筑物
  2. 构筑物的高度
    ≤ 5米
  3. 构筑物的结构构件跨度
    ≤ 6米
第 III 级别

3.32

小型工程项目 3.32

拆除

  1. 违例单层构筑物
  2. 构筑物的高度
    ≤ 2.5米
  3. 构筑物的结构构件跨度
    ≤ 4.5米
  4. 有盖面积
    ≤ 20平方米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