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3.18

小型工程项目 - 3.18

第III级别 类型CG
表格
MW05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3.18
项目编号 3.18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I级别 类型CG
工程性质 拆除
招牌的位置 自建筑物外墙伸出或固定于地面上的围墙
如属伸出式招牌
  1. 该招牌的展示面积不多于2平方米;
  2. 该招牌并无任何部分伸出它所附着的外墙多于2米;及
  3. 该招牌的任何部分与地面的距离均不多于6米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I 级别 - C、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5样本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