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署长就承建商注册续期申请决定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五月二十二日)下午联同屋宇署署长何镇雄就一项承建商注册续期申请决定会见传媒。以下是何镇雄的开场发言:
「精进建筑」的承建商注册于二○二三年四月届满,因涉及三宗严重地盘安全事故导致五人死亡,包括二○二○年七月九龙湾宏展街地盘工人触电的死亡事故、二○二二年九月安达臣道地盘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以及二○二三年十月佐敦渡华路地盘工人从高处坠下的死亡事故,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将其续期申请转交独立的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进行面试及评审。
该委员会是根据《建筑物条例》设立,每次会就个案组成不少于五名委员的小组进行面试及评审。是次「精进建筑」的续期申请面试每次由六至七名委员进行,成员由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的认可人士、注册专业人士、建筑及承建商协会,以及屋宇署的代表组成。经过多轮面试后,委员会未能信纳「精进建筑」的获授权签署人,在地盘监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和胜任程度适宜代表「精进建筑」就《建筑物条例》行事,并且未能信纳「精进建筑」有妥善的地盘安全管理,包括其获授权签署人在工地安全方面的知识及对工程监督的责任意识明显不足,而工地安全管理系统亦未臻完善。屋宇署经审慎考虑委员会建议后,信纳「精进建筑」不再适宜在有关名册上注册,故决定拒绝有关续期申请。
署方已于今早发信通知「精进建筑」,屋宇署会于六月二十日将「精进建筑」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中除名,由同日起「精进建筑」将不得进行任何《建筑物条例》下的建筑工程。此安排旨在让「精进建筑」在除名前可按照惯例有约一个月时间处理手上工程的善后工作。
就其手头上的两项私人发展项目,「精进建筑」须按法例规定向负责相关建筑地盘的认可人士作出交代,包括呈交不获续期通知、证明已进行的建筑工程是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进行,以及清楚交代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范围。
同时,屋宇署已发信通知负责两个地盘的认可人士「精进建筑」被拒绝续期,提醒认可人士须为余下的工程作出安排,包括向项目业主提出委任另一注册承建商跟进未完成的建筑工程,并确保项目的建筑工程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的要求。信件副本已抄送相关项目业主即房协(香港房屋协会)和香港大学,我们相信业主亦会尽快与「精进建筑」妥善处理和移交未完成的工程事宜,并尽快委任另一名合适注册承建商继续进行有关工程。
处理续期申请期间,我们特别紧记和加倍重视要确保「精进建筑」地盘的工地安全。针对其负责的私人地盘,屋宇署除主动加倍突击巡查地盘外,亦要求项目业主和「精进建筑」落实额外措施加强工地监察。
我先作以上补充,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