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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屋宇署高度关注佐敦华丰大厦火警事故

屋宇署高度关注佐敦华丰大厦火警事故

佐敦华丰大厦今日(四月十日)发生严重火警,屋宇署非常关注,已于上午派员到场视察,并在消防处人员协助下于下午二时进入大厦公用地方及部分私人单位内进行视察,发现当中有部分结构因火警受破损,惟整体楼宇结构没有明显危险。署方会全力配合消防处的调查工作。如发现火警与违反《建筑物条例》情况有关,署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向涉事人士采取执法行动,包括考虑提出刑事检控。

涉事大厦楼龄为60年。屋宇署于二○一八年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向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发出强制验楼法定通知。法团于二○一九年十月曾委任注册检验人员,于二○二三年四月通知屋宇署已委任了另一名注册检验人员,该注册检验人员并于五月向屋宇署提交订明检验报告,建议需进行修葺工程,当中包括更换防火门、提供逃生楼梯防护门廊及根据《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进行改善等。涉事大厦为较早前行动策略下已委聘注册检验人员的约1 800幢楼宇之一,而有关注册检验人员亦有向屋宇署交待具体进展。现时有关注册检验人员正准备修葺工程的招标文件,并与法团商讨承建商招标事宜。屋宇署会继续与法团跟进,敦促其尽快展开维修工程,并在有需要时考虑采取执法行动。

此外,屋宇署于二○○八年曾向法团发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厦提升至切合现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更换防火门、以耐火物料围封非紧急设施及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法团曾先后于二○一五年及二○二○年聘任顾问公司处理有关指示,屋宇署亦曾与法团跟进并发出劝喻信,惟现仍未遵办指示。就上述注册检验人员提交的订明检验报告,屋宇署得悉建议修葺工程亦涵盖消防安全指示要求的改善工程。屋宇署会继续与法团及顾问公司密切跟进有关所需的大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在违规建筑方面,屋宇署在过去三年,共接获七宗有关涉事大厦有分间单位的举报,当中五宗个案并无发现须予以取缔的建筑违规之处,而另外两宗个案的分间单位则发现有须予以取缔的违规情况(但不涉及一楼及二楼的处所),屋宇署已于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向相关业主发出清拆令,分别要求还原位于处所主入口的防火门及单位的耐火墙,若有关命令于限期前仍未遵办,署方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考虑对有关业主提出检控。

屋宇署呼吁所有人严肃看待楼宇维修和遵循相关命令,以保障楼宇安全。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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