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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屋宇署实施两星期特别工作安排

屋宇署实施两星期特别工作安排

因应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大幅减少社区的人流和社交接触,阻止病毒进一步在社区传播,屋宇署今日(十二月一日)宣布,由明日(十二月二日)起至十二月十五日两星期会继续为市民提供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有关服务主要处理公众就楼宇安全及正在建造的僭建物的举报、新发展项目的关键法定申请、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注册事宜、为发牌机构提供谘询服务、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相关工作,以及就高楼龄住用或商住楼宇消防安全的特别巡查行动。

就亲身提交下列申请及文件的安排如下:

  1. 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递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接收市民提交的有关文件。该署稍后会通知相关人士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
  2. 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标/报价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接收投标/报价文件;及
  3. 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七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收发处柜枱,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三时三十分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申请人会经预约到收发处柜枱取回已处理的图则及相关文件。

在特别工作安排下,该署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就此,屋宇署人员及市民/业界人士之间会透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就其个案及申请继续保持沟通。

设于屋宇署总部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已设立热线电话3842 5375供查询有关查阅楼宇记录事宜)、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收件处、一般查询处及该署的会议室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所有已预约于上述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但不包括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及视察将会重新安排,相关人士并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屋宇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该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或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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