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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屋宇署公共服务特别安排

屋宇署公共服务特别安排

因应政府昨日(八月二十日)公布将安全有序地逐步恢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应对市民大众和企业的需求,屋宇署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宣布,除在过去一个月实施特别工作安排期间提供的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外,该署会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社交接触和实施预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由下星期一(八月二十四日)至八月三十日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 屋宇署设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十四号七楼的拓展部办事处收发处柜枱服务,将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三时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收发处并会预约申请人取回已处理的图则及相关文件,以代替现时每周三天的投递柜枱安排;
  2. 设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十一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将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重新开放,提供查阅和复印私人楼宇记录的服务。为减低社交接触,该署会限制同一时间可接受服务的人士数目;及
  3. 设于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收件处,将于星期一、三及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重新开放,接收市民提交的有关文件。为减低社交接触,该署会限制同一时间可接受服务的人士数目。此外,该署亦会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投递箱及投标/报价箱,以支援收件处服务。

在特别工作安排期间,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此外,经投递方式收取的文件,该署稍后会通知相关人士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

屋宇署总部地下的一般查询处及该署的会议室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所有已预约于上述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但不包括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及视察或会安排在稍后时间进行,相关人士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屋宇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该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其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十一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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