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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屋宇署维持特别工作安排

屋宇署维持特别工作安排

因应政府雇员特别上班安排延长至八月九日,以减少社交接触,阻止病毒在社区传播,屋宇署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宣布,该署在此期间会继续为市民提供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主要处理公众就正在建造的僭建物及楼宇安全的举报、新发展项目的关键法定申请、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注册事宜、为发牌机构提供谘询服务,以及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相关工作。

至于亲身提交下列申请或文件的安排如下:

  1. 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递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接收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强制验楼或强制验窗计划下需呈交的指明表格和附加文件、根据《建筑物条例》申请注册或续期注册为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的文件,以及为遵办屋宇署发出的法定命令或指示而提交的文件(例如勘测报告、补救工程方案、完工报告等);
  2. 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的投标/报价箱,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半至下午五时半接收投标/报价文件;及
  3. 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七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设置的投递柜枱,星期二及五上午九时半至下午二时半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以及安排申请人取回已获处理的图则及文件。

该署稍后会通知相关人士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然而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

楼宇资讯中心及该署辖下所有收件处、收发处、一般查询处及会议室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所有已预约于上述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但不包括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及视察将会重新安排,相关人士并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该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屋宇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其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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