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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例情况较轻及潜在风险较低的现存僭建物

在申报计划负责检验和证明僭建物安全的合资格人员

  • T2 职级的适任技术人员(TCP-T2)或更高资历的人士
    所有符合资格参加「申报计划」的僭建物(但涉及采用悬臂式平板方式兴建的露台/檐篷除外)
  • 注册专业工程师(土木/结构/建造专业界别)
    所有符合资格参加「申报计划」的僭建物
  • 注册结构工程师
    所有符合资格参加「申报计划」的僭建物

T2职级的适任技术人员 (TCP-T2)

TCP-T2人员是指:

  • 持有由大学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或职业训练局辖下前工业学院所颁发的土木/结构工程学、建筑科技学、建筑测量学、建筑学或同等学科高级文凭或高级证书的人士。该等人士并须具备合共不少于三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具备TCP-T2或更高资历的人士,或其TCP-T2资历及经验参照《2009年地盘监督作业守则》第8.21段及2015年5月8日的更正对照表的相关认证及要求而获接纳的人士,均可获接纳委任为TCP-T2人员。

TCP-T2人员名册

不同团体和学会提供TCP-T2人员名册的部分超连结如下∶

业主须负责自行评估名册所载的一切资料;如对有关名册相关事宜有疑问,应联络相关团体/学会。

免责声明:

有关TCP-T2人员的名册是由私营专业/技术团体所编制、备存和提供。

香港特区政府没有参与编制有关名册,亦不会对有关名册的不准确之处,或超连结产生的错误或不完整资料,或因有关名册所载有关TCP-T2人员的资料或其表现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有关名册载录的TCP-T2人员,不应视为已获屋宇署或香港特区政府认许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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