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
凡自雇工人以个人名义注册为小型工程承建商以进行第 III 级别各项目的小型工程,均统称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
查看更多新申请注册
第1步:备妥资格和经验记录
你须:
- 备妥证明文件证明有能力及技能亲自进行该申请所关乎的小型工程项目
- 已完成第 III 级别小型工程训练课程
注:
获注册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的人士可以受聘于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专门承建商,担任该公司的获授权签署人,但不可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独资经营者、合伙人或技术董事。
查看更多加入额外的第III级别小型工程项目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E)
第1步: 备妥资格和经验记录
- 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查看更多注册续期及重新列入名册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D)
注册续期:
申请必须于注册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至届满前28天的期间内,呈交至屋宇署。
你须提交:
- 填妥的指明表格BA26A (填写表格BA26A及RR26A 的短片)
- 表格RR26A (如适用) (填写表格BA26A及RR26A 的短片)
- 订明费用(有效期为上次有效期届满后起计的3年内)
查看更多注册证明书及注册卡
电子注册证明书实施前的注册证明书样本

(正面)

(背面)
电子注册证明书实施后的注册卡样本

(正面)

(背面)
已签发的注册证明书在注册期届满前仍然有效。
由2022年6月30日起提交的注册申请,除电子证明书外亦同时会收到注册卡。
查看更多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的培训课程
有意成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的人士可报读的培训课程
- 为配合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实施,当局已于2009年12月30日,开始为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
- 此课程供那些有意以个人名义成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来进行第III级别小型工程的人士报读。
凡承建商公司以公司名义(包括法团、独资企业及合伙经营)注册为小型工程承建商以进行各类型和级别的小型工程,均统称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所有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须委任:
- 最少一名获授权签署人就《建筑物条例》的目的代申请人行事;
- 最少一名技术董事(如属法团)履行以下职务:
- 取用工业装置和资源
- 在进行工程方面提供技术和财务支援
- 为公司决策,并监督获授权签署人和其他员工,以确保有关工程按《建筑物条例》的规定进行
查看更多新申请注册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I及文件样本)
第1步:备妥公司文件
你须备妥:
- 由税务局发出的现行商业登记证(IRDB101)的副本
- 由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发出的商业登记册内的最新资料摘录的核证本(IRBR152)副本
- 本年度交回公司注册处的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的副本和管理架构陈述书(如属法团)
- 表格RR9正本 (如适用)
- 取用工业装置和资源的证明文件
第2步: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
你须取得:
- 所需资格及经验(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G及H)
- 如你属个人公司,你必须担任获授权签署人,无须委任技术董事。此外,申请人不得是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
- 如你属合伙公司,任何获得所有其他合伙人授权的合伙人均可担任获授权签署人,无须委任技术董事。此外,申请人不得是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
- 如你属法团,获授权签署人必须由董事局委任。技术董事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的规定获委任的董事,而且由董事局委任。你如符合成为获授权签署人和技术董事的条件,你可同时申请担任获授权签署人和技术董事;获委任的技术董事不得是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个人)
注:
已获建筑事务监督接纳为某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担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的人士,不会获接纳同时为另一承建商在申请中担任关键人士(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或《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38所述的其他高级人员)。
第3步:呈交申请
你须提交:
- 填妥的指明表格BA25 (获授权签署人资格及经验的短片(将于稍后更新))
- 董事局就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如适用)所作的决议
- 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的个人文件包括:
- 附有签署样本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 表格RR10正本 (如适用)
- 学历
- 履历(只适用于第I级别小型工程)
- 相关范畴的工作经验
- 管理建筑承建商公司的经验(适用于技术董事)
- 核对表CL-BA25及所需资料
- 订明费用(有效期3年)
第4步:因应需要接受面试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N)
- 申请如涉及第I级别小型工程,会转交注册事务委员会审议。就此,申请人所提名的获授权签署人须代表申请人接受面试;视乎情况需要,技术董事亦须接受面试。申请人在呈交申请后3个月内会获安排面试,并在面试后3个月内获通知结果
- 申请如不涉及第I级别小型工程,除非有《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所订明的特殊情况,否则一般不会转交注册事务委员会审议。申请人会在呈交申请后3个月内获通知结果
查看更多加入额外的小型工程级别及/或类型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L及文件样本)
第1步: 备妥公司文件
- 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第2步: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
- 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第3步:呈交申请
你须提交:
- 填妥的指明表格BA25C
- 董事局就公司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如适用)所作的决议
- 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的个人文件包括:
- 附有签署样本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 表格RR10正本 (如适用)
- 学历
- 履历(只适用于第I级别小型工程)
- 相关范畴的工作经验
- 管理建筑承建商的经验(适用于技术董事)
- 核对表CL-BA25C及所需资料
- 订明费用(注册有效期内的余下期间)
第4步:因应需要接受面试
- 详情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查看更多委任额外的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K及文件样本)
第1步:提交公司文件
- 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第2步: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
- 请参阅新申请注册
第3步:呈交申请
你须提交:
- 填妥的指明表格BA25D
- 董事局就公司委任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如适用)所作的决议
- 获授权签署人/技术董事的个人文件包括:
- 附有签署样本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 表格RR10正本 (如适用)
- 学历
- 履历(只适用于第I级别小型工程)
- 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
- 管理建筑承建商的经验(适用于技术董事)
- 核对表CL-BA25D及所需资料
- 订明费用(注册有效期内的余下期间)
第4步:因应需要接受面试
- 与新申请注册相若。
查看更多注册续期及重新列入名册
(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J及文件样本)
- 注册续期/重新列入名册申请须于指明的期限内提出,否则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第1步:在指明的期限内提交填妥的表格
注册续期:
你须:
- 于注册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至届满前28天的期间内,向屋宇署提交填妥的指明表格BA25A (填写BA25A及核对表CL-BA25A的短片)
- 提交核对表CL-BA25A及所需资料 (填写BA25A及核对表CL-BA25A的短片)
- 缴付订明费用(有效期为上次有效期届满后起计的3年内)
重新列入名册:
你须:
- 于有关注册有效期届满日期起计的2年内,向屋宇署提交填妥的指明表格BA25B
- 提交核对表CL-BA25B及所需资料
- 缴付订明费用(有效期为发出日期起计的3年内)
- 如在注册有效期届满起计的2年后申请将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将视作新申请
第4步:提交最新的公司资料
你须提交:
- 现行商业登记证(IRDB101)的副本
- 商业登记册内的最新资料摘录的核证本(IRBR 152)的副本(如属个人/合伙经营)
- 本年度交回公司注册处的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的副本(如属法团)
第5步:因应需要接受面试
- 获授权签署人须代表申请人接受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面试,如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技术董事亦须接受上述面试(面试详情请参阅《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69附录O)
- 申请人在呈交申请后3个月内会获安排面试。申请人会在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后3个月内获通知结果
查看更多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的培训课程
有意成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的人士可报读的培训课程
- 为配合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实施,当局已于2009年12月30日,开始为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
- 以下2项培训课程均可供小型工程承建商获取注册资格:
- 此课程供有意注册进行E类型小型工程承建商(即关乎适意设施的工程)的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类别)的获授权签署人 士报读。
- 此课程供那些有意成为H类型小型工程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之获授权签署人士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