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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3.22

小型工程项目 - 3.22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3.22
项目编号 3.22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I级别 类型CG
工程性质 拆除
招牌的位置 固定于地面上的户外招牌(不包括扩展基脚的建造)(不包括拆除户外招牌的扩展基脚)
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1平方米
该招牌的任何部分与地面的距离 不多于3米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I 级别 - C、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5 - 完工通知及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5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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