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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 - 2.25

小型工程项目 - 2.25

项目详情

小型工程项目 - 2.25
项目编号 2.25
项目级别/类型 第II级别 类型CG
工程性质 拆除
招牌的位置 固定于地面上的户外招牌(不包括拆除户外招牌的扩展基脚)
该招牌的展示面积 不多于20平方米
其他要求 不属小型工程项目3.22

呈交程序

业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 (第 II 级别 - C、G 类型)

搜寻合资格专业人士/承建商

承建商

呈交MW03 - 工程展开通知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工程展开7天前呈交

表格MW03样本

承建商

呈交MW04- 完工证明书、文件及照片须在工程完工后14天内呈交

表格MW04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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