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指定豁免工程

支柱

項目詳情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17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17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的室外支柱
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的高度 不超過3米
如屬豎設或改動工程—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但不包括底座)的重量 不超過100公斤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19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19
工程性質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建築物屋頂上的支柱
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不會
該工程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該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的高度 不超過1.1米
如該屋頂的任何邊沿並無高度不少於1.1米的防護欄障,該支柱的所有部分與該屋頂的邊沿的距離 超過1.5米
如屬豎設或改動工程-如該屋頂有多於一條支柱,每條支柱之間的距離 最少有2.5米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 21
指定豁免工程項目 21
工程性質 豎設網欄、 金屬欄杆或支柱位於地面上的實心圍牆(不包括違例實心圍牆)的頂部
該圍牆本身的高度 不超過2.5米
該圍牆及該網欄、欄杆或支柱(包括在其頂部的任何設施)的總高度 不超過3米
如屬網欄或金屬欄杆-該網欄或欄杆用作防護欄障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