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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基本及必要的改善工程例子

为遵从根据《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及《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改善消防安全指示,指示要求作出改善的门须根据《1996年耐火结构守则》 证明其耐火性的完整性及隔热性。

为遵从根据《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指示要求作出改善的门须根据《2011 年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 》(2015年10月版本)(暂只提供英文版本)证明其耐火性的完整性及隔热性。

业主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明书及测试报告,并在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完成后提交屋宇署。

防火门

防火门
防火门的典型例子
要求
  • 可容纳人数不多于30 人的房间或楼层的防火门,其最小阔度为750毫米
  • 可容纳人数多于 30 人但不多于 200 人的房间或楼层的防火门,其最小阔度为850毫米
  • 如属双扇门,则每页门扇阔度不应少于600毫米
  • 不同品牌的硬木或玻璃防火门设计细则或不尽相同,但有关防火门的建造须符合测试报告规定的所有要求(包括尺寸、铁器设施及遇热膨胀条)才可获接纳

常见问题

BS及BS EN标准均可接受

防火门应附有供应商的说明及测试报告/及评估报告,证明该门已由认可实验所测试和符合所需标准。

一般而言,防火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 以实心木材制造,或符合测试报告指定的建造规定。
  • 稳固地嵌固在周边墙,没有任何可见空隙。
  • 设有关门器。

一般来说,楼宇出口的防火门不得装有上锁装置。

如有需要关闭出口门,以防他人从外面进入,有关的上锁装置须可随时从内开启,而无须使用钥匙;如属电动锁,则须在电力故障时自动解除。

固定窗

固定窗

围封非紧急设施

围封非紧急设施
要求
  • 围封后的楼梯/出口路线应保持最小阔度及2米净空高度。
  • 如非紧急设施为电力装置/电力设备,有关围封物应符合《电力条例》及电力公司的《供电则例》规定。

为遵从根据《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及《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 改善消防安全指示,非紧急设施的围封物(包括检查口)须根据《1996年耐火结构守则》证明其耐火性的完整性及隔热性。

为遵从根据《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非紧急设施的围封物(包括检查口)须根据《2011 年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 》(2015年10月版本)(暂只提供英文版本)证明其耐火性的完整性及隔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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