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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屋宇署公共服務特別安排

屋宇署公共服務特別安排

因應政府於一月二十六日公布將恢復提供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以應對市民大眾和企業的需求,屋宇署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宣布,除在過去兩個月實施特別工作安排期間提供的緊急和必須的公共服務外,該署會在採取針對性措施減少社交接觸和實施預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由明日起(一月二十八日)恢復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於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屋宇署總部)地下的收件處,將於星期一、三及五,即由本星期五(一月二十九日)開始,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重新開放,接收市民提交的文件。為減少社交接觸,該署限制同一時間可接受服務的人士數目。此外,該署亦會於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於屋宇署總部地下設置投遞箱及投標/報價箱,以支援收件處服務;及

(二)設於屋宇署總部二樓的樓宇資訊中心,將於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重新開放,提供查閱和複印私人樓宇記錄的服務。為減少社交接觸,該署將限制同一時間可接受服務的人士數目。

於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14號七樓屋宇署拓展部辦事處收發處櫃枱的服務時間維持不變,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三時三十分接收新建築工程的法定申請及相關文件和表格。申請人會經預約到收發處櫃枱取回已處理的圖則及相關文件。

在特別工作安排下,該署處理有關服務的時間可能較一般為長。就此,屋宇署人員及市民/業界人士之間會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就其個案及申請繼續保持溝通。

屋宇署總部地下的一般查詢處及該署的會議室,不會開放予公眾(除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會議外,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會議),直至另行通知。

屋宇署呼籲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該署的公眾服務外,應盡量減少親身到訪屋宇署辦事處。市民如有緊急舉報,請致電1823。如有一般查詢及舉報,亦可致電1823或透過電郵(enquiry@bd.gov.hk)、電子舉報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傳真(2537 4992)或郵遞通知屋宇署(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過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電子資料。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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