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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參與「檢核計劃」的違例招牌

位於建築物屋頂的招牌

位於建築物屋頂的招牌

在建築物屋頂豎設的招牌的任何部分不得與屋頂護牆或路緣的內表面相距少於1.5米。有關的向後退入範圍應可從屋頂的其他部分到達。

對等小型工程項目

第 I 級別

1.21

小型工程項目 1.21

豎設/改動

  • 不包含石材
  • 不會對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 不涉及改動結構構件
  • 無任何部分伸出該建築物的外牆
  1. 展示面積
    ≤ 20平方米
  2. 厚度
    ≤ 600毫米
  3. 與屋頂水平的距離
    ≤ 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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