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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参与「检核计划」的违例招牌

位于露台或檐篷上或悬挂于其底下的招牌

位于不属于悬臂式平板露台或檐篷上或悬挂于其底下的招牌

招牌竖设于附有露台或檐篷的建筑物

位于露台或檐篷上或悬挂于其底下的招牌的位置规定

位于露台或檐篷上或悬挂于其底下的招牌的位置规定

注1: 就招牌而言,请参阅《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PP-126 对外墙的诠释


对等小型工程项目

第 II 级别

2.20

小型工程项目 2.20

竖设/改动

  • 不包含石材
  • 无任何部分伸出该露台或檐篷
  1. 展示面积
    ≤ 2平方米
  2. 厚度
    ≤ 100毫米
  3. 招牌高度
    ≤ 6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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