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英文版 圖像  

聯絡我們
紅線
主頁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刊物及新聞公報
公開資料
公共服務
公用表格
電子服務
招標公告
相關網址
 

註 冊 事 宜

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分別備存有資格執行有關法定職務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專門承建商名冊。

申請列入名冊的人士必須具備相關的資格及經驗,並勝任有關工作,他們或須參加根據建築物條例成立的註冊委員會所舉行的面試。

申請列名名冊的表格,可於香港九龍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2樓屋宇署的櫃台索取。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註冊專門承建商的註冊費用
收 費 類 別 訂 明 費 用 (港幣$)
A. 認 可 人 士 及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
(a) (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列 入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4,150元
(ii) 每 次 將 姓 名 列 入 認 可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335元
(b) (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保 留 於 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5年 1,200元
(i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保 留 於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只 適 用 於 在《 建 築 物 條 例 》第 53I 條 生 效 起 計 的 12 個 月 內 申 請 為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土 木 或 結 構 工 程 界 的 註 冊 專 業 工 程 師 )
3年 855元
(c)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重 新 列 入 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的 申 請
125元
B.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及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
(a) 申 請 註 冊 為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每 一 分 冊 的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i) 以 個 人 身 分 申 請 的 申 請 人 (凡 申 請 人 是 合 夥 或 法 團 , 則 指 由 申 請 人 委 任 以 代 其 行 事 的 首 名 人 士 )的 基 本 費 用 。
5,020元
(ii) 凡 申 請 人 是 合 夥 或 法 團 , 則 在 上 述 基 本 費 用 以 外 , 就 每 名 額 外 的 已 在 申 請 之 中 委 任 以 代 申 請 人 行 事 的 人 繳 付 的 費 用 。
4,140元
(b) 將 姓 名 或 名 稱 記 入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每 一 分 冊
為 期 3年 的 註 冊 費 用 為 1,180元
(c) 將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每 一 分 冊 的 註 冊 續 期
將 註 冊 續 期 3年 的 費 用 為 1,910元
(d) 申 請 將 已 自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某 一 分 冊 除 名 的 承 建 商 的 姓 名 或 名 稱 重 新 列 入 該 名 冊 或 分 冊
重 新 名 列 於 名 冊 或 分 冊 的 費 用 為 1,140元  , 為 期 3年 的 註 冊 費 用 為 1,180元
(e) 在 屬 合 夥 或 法 團 的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或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在 其 註 冊 的 有 效 期 屆 滿 前 的 任 何 時 間 , 委 任 任 何 人 代 其 行 事 , 須 就 每 項 要 求 批 准 每 名 委 任 人 的 申 請 繳 付 費 用
4,390元

 

檢 討 法 例

建築物條例

建築物條例

 

檢 討 法 例 、 檢 控 及 公 眾 教 育

當局按需要修定建築物條例及規例,以配合科技發展及轉變的情況。

屋宇署嚴格執行法律,並檢控違例者。

在執法之餘,亦致力教育市民,推廣樓宇安全和保養的重要性,雙管齊下,防患未然。

 

2004| 重要告示|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200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