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安全
工程前
工程後
本署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的土力工程處的意見發出命令,着令私人物業業主勘測及修葺屬於他們負責的危險斜坡。若業主未能遵從有關命令,本署則會代為進行有關工程,並隨後向業主追討費用。此外,對於那些未有遵辦有關命令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本署可能會採取檢控行動。
在緊急的情況下,本署會先進行所需的補救工程,其後才向業主追討有關的工程費用。
土木工程拓展署網頁
香港斜坡安全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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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檢日期: 2011年 4月 18日